转发团中央关于《组织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代表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31号)、《关于做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等先进青年(集体)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4〕1号)精神,今年下半年全团将动员组织各行业优秀青年代表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转发团中央《组织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代表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任务分解方案》,请根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 参与范围
根据团中央任务分解方案,江苏省参加活动人员为:
(1)至少17名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其中,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不少于3名,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不少于14名。
(2)至少55名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获奖者,其中,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获奖者不少于5名,江苏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获奖者不少于50名。
二、 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此次“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原则上由获奖者推报单位负责落实,每个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系人,定期向团省委组织部报送代言地址链接。
(2)广泛发动,按时报送。应广泛发动本单位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周至少组织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每类不少于1人)参与1次活动。
三、 工作步骤
(1)相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于7月25日(周五)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2)7月27日前,组织本单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参与活动(每类1人),将地址链接汇总至校团委联系人QQ上(需注明获奖类型、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获奖年份)。
(3)7月底—9月底:组织全国级和省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参加活动,每2周将地址链接汇总至校团委联系人QQ上(需按获奖类型分类,并分别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获奖年份)。
联 系 人:校团委组织部 初媛媛 游 洋
联系电话:0516-83590362 15951466869
电子信箱:cumttwzzb@126.com
联系人QQ号:1355809148或2812740582
附件1:具体参与方式
附件 2: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人员名单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7月26日
组织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代表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团中央书记处指示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31号)和《关于做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等先进青年(集体)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4】1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500名左右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1500名左右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具体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总体设想
广泛发动本地区本系统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团中央将依托新浪网、腾讯网建设专题网页,对青年代表的代言内容进行网上展播、评议、投票,推选产生一批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代言人”。
二、参与方式
1.基本方式
请每位青年代表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和体会,写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以“文字+图片”或“文字+视频”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
(1)文字(即“价值观体”)格式为:
#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我是······(姓名或身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中的某个词)就是······,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2)图片和视频:
所有能够体现所代言的核心价值观主题词的场景均可,如“爱国”可以展示自己参与国家重点项目、自己遇到的激发爱国情感的场景,“友善”可以展示参加的爱心、互助、志愿活动场景等。也可以是与亲手书写的“价值观体”展示牌合影、自己录制的一段故事和感言、漫画涂鸦等内容。要尽可能新颖活泼、精美时尚,大胆创新形式、发挥创意,努力在互联网上得到传播和喜爱。
2.参与平台
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腾讯微视、新浪秒拍4个平台中的至少一个发布代言内容。(具体参与方式见附件)
考虑到腾讯微视为目前增长势头迅猛、内容形态更加丰富的前沿新媒体应用形式,特别推荐使用该平台参与活动。腾讯公司方面也将对该平台上的参与者大量投放官方推广资源。目前新版微视已经上线,使用门槛进一步降低,操作复杂程度与微博基本相当。
3.内容发布
以上内容鼓励通过青年代表个人账号发布(如个人有加V认证意愿,可汇总后由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协调解决),也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省、市、县团委账号发布。对各省级团委报送的影响力较大的青年代表,团中央组织部将推荐共青团中央官方帐号发布。各省级团委组织部可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络,进行技术和平台上的对接。
三、推进步骤及要求
7月21日前,明确1名具体联系该项工作的同志,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团中央组织部。
7月28日前:组织本地区、本系统中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每类不少于1人)参与活动,将地址链接汇总至团中央组织部电子信箱(需注明获奖类型、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获奖年份)。
7月底—9月底:组织全国级和省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参加活动,每2周将地址链接汇总至团中央组织部电子信箱(需按获奖类型分类,并分别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获奖年份)。应优先组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代表参与活动。
9月30日前:各省级团委组织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至团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2014年7月18日
附件1:
具体参与方式
(1)新浪、腾讯微博参与方式
在网页或手机端(需下载APP)登录微博,微博正文中编写140字以内的“价值观体”,同时上传1-9张图片或1段视频。
(2)微视参与方式
在手机端下载微视APP并登录(建议直接使用QQ登录),录制8秒以内的短视频,或使用“动感影集”功能将手机内的2-6张照片自动合成短视频。完成后在“视频描述”框内编写100字以内的“价值观体”,在“同时发表到”选项中选中“腾讯微博”或“新浪微博”选项,发布即可。
(3)秒拍参与方式
在手机端下载秒拍APP并登录(建议直接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登录),录制10秒以内的短视频,或使用“本地—相片”功能将手机内的3-10张照片自动合成短视频。完成后在“视频描述”框内编写100字以内的“价值观体”,同时选中“分享至新浪微博”或“分享至腾讯微博”选项,发送即可。
无论何种参与方式,所编写“价值观体”文字请务必带有“#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字样,以便话题抓取使用。
附件2:
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人员名单
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获奖年份 |
推报单位 |
1 |
周福宝 |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
2013 |
中国矿业大学 |
二、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周嘉欣(女) 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学生
闫 浩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学生
附件: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