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浏览:时间:2015-03-25


  

中矿团字[2015]1号

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项目化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全面履行共青团的基本职能,带领全校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积极进取,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提升了共青团服务能力和水平,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有力促进了我校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从3月起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别及名额

1. 中国矿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4个;

2. 中国矿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8个;

3. 中国矿业大学十佳团支部10个;

4. 中国矿业大学活力团支部10个;

5. 中国矿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10名;

6. 中国矿业大学魅力团支书10名;

7.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6名;

8. 中国矿业大学团支部工作创新奖20个;

9.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20个;

10.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团支部(按团支部数的10%评选);

11.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员数的1%评选);

12.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数的3%评选);

13.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相关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比条件

1. 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的单位要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自评报告》,并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资料。“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从“五四”红旗团委中择优选出,在具备“五四”红旗团委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并且能够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至少有1项工作或活动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有示范作用和很好的影响力。

2. 十佳团支部从优秀团支部中择优选出,除具备优秀团支部的评比条件外,还应具备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有团的活动阵地,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丰富多彩且富有创意,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团的各项活动,成绩优异,在全校团支部工作中有示范作用和很好的影响力。

3.“五四”青年标兵从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必须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高,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努力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在全校团员青年中能够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4. 优秀团务工作者从专职团干部中评选,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担任团干部1年以上,在团建工作中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群众威信高,能够积极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5. 团支部工作创新奖将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团支部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评选。

6. 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将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评选。

7. 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将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评选。

8.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评选。

9. 本次团员民主评议和评比表彰工作的考评时间段为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凡在此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不能参与本次评优,在团员民主评议中不予及格。

三、评比办法

1. 本次评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由校团委按照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团员数量和团组织情况将部分表彰意向名额分配到各下属团学组织,并依据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 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由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由校团委常委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和学院团委平时的工作成绩,在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基础上择优选出。凡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表并附1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 申报优秀团支部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十佳团支部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评比条件,在申报的优秀团支部中进行择优推荐,不超过1个,报校团委审定,以学生网上投票和校团委常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凡申报十佳团支部的单位,须在申报表“是否申报十佳团支部一栏中标注清楚,并附1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 “五四”青年标兵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各单位根据评比条件择优推荐,每个类别至多推荐1人,报校团委审定。“五四”青年标兵以学生网上投票和校团委常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凡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并附1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 申报团支部工作创新奖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团支部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学院团委(团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

6. 申报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Pocket university——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成长服务平台上开展评选工作。

7. 申报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的个人和单位,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Pocket university——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成长服务平台上开展评选工作。

8.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和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

9. 优秀学生干部在各指导老师的主持下,由各学生组织评选推荐,由校、院团委审定。

10. 各类申报表格在团委工作群和校团委网站下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材料时请附本学院各类奖项申报人选(单位)公示1份,并加盖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

四、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 3月23日,校团委下发通知,布置评议和评比工作。

2. 3月24日-3月31日,团员民主评议。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由团员个人进行年度小结,各团支部进行工作总结,确定本支部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上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3. 4月1-4月10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审查各类优秀名单及申报材料,经学院党委审核后,面向全院公示,公示结束后于4月10日报送校团委。

4. 4月10日-4月20日,校团委审核讨论确定各类奖项表彰名单。

5.“五四”前后,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评选的公平性。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团内各类优秀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选产生,并上报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

2. 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要把本次评优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主题团日、学习座谈等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

3各级团组织要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积极献言献策,并通过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4. 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级团组织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5. 各单位请于4月10日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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