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青创广场创业项目扶持基金申请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0-06-20



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优质创业项目,学校设立大学生模拟创业实践园创业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现金资助的形式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研究生均可),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学有余力、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2.创业项目原则上须为青创广场(大学生模拟创业实践园)入驻项目,亦可以为新申请入驻项目;

3.鼓励创业团队结合所学专业,依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发明成果、技术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产品产业化活动;

4.优先支持大学生创办的初创期项目,且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二)申报流程:

1.目前已在园创业项目2020年620至下学期开学《青创广场创业扶持基金申报表》(见附件2)经学院签字后,与《青创广场入园创业项目年终考核表》一同交至青创广场创+课堂;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umtqcgc@163.com

2.目前未在园创业项目可以在申请入园的同时申请青创广场创业扶持基金,于2020年620至下学期开学将《青创广场创业扶持基金申报表》(附2)经学院签字后,与《中国矿业大学青创广场入驻项目团队申请表》附件1一同交至青创广场创+课堂;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umtqcgc@163.com

(三)基金资助及要求:

1.基金资助形式为现金直接拨付。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批项目资助周期为一年。首次拨付所申请资金的50%,经期中检查合格后,拨付另外的50%

2.9月份立项答辩,12月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次年6月份立项项目终期验收答辩;

3.大学生创业项目获得资助期限内,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变更后不符合基金资助条件的,停止拨付资助基金;

4.资助期满或提前终止资助的项目,停止拨付资金,并应提交项目资助期内的总结材料(包括经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并存档备查;如有盈利,基金以项目净利润5%且不高于项目所获扶持资金的额度收取投资收益,存入基金,用以滚动支持更多创业项目;

5.资助项目接受审计组财务等方面监督、审查,并应每季度向基金办、创业园审计组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检查不合格以及其他经基金办认定不应继续资助的情况,则停止拨付资金;审计组在资助项目周期的期中和期末报送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审计报告。

6.资助项目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收回全部已拨付资金,并按相关校规校纪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青创广场创业扶持基金申报表》.docx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