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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做客我校镜湖大讲堂讲述税收正义的理念

作者:王娜 杨凯 范宇鑫 摄影:马秋成浏览:时间:2014-05-26


 

524日下午,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做客我校镜湖大讲堂,以“税收正义的理念——善恶之辩与建制原则”为主题,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专题讲座。李炜光教授为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会常务理事,曾做客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堂》栏目。校团委副书记谢发国出席并聆听讲座,全校20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李炜光教授指出,税收最初是作为一个政治法律概念出现在西方著作中,而非大众所认为的经济概念,从而揭示了在税收问题上,公平正义具有伦理价值的优先性。李炜光教授以美国著名灾难电影《后天》中的一个片段为例启发现场师生进行思考:影片中,在气温变冷的危急环境下,图书馆中的人们选择烧《税法典》来取暖,为何在税收制度较为完善、公共支出较多的美国,人们仍然对税收抱有抵抗不满之情?他还将国家纳税与强盗抢劫相比较,通过对比分析两者的异同,阐明了税收的根本性质,进而指出税收正义的理念这一深刻主题。

讲座中,李炜光教授多从历史典故和文学故事出发,形象生动地阐述较为抽象晦涩的税收理论。他以戈黛娃夫人的传说、米勒油画《拾穗者》中的内容为例,阐明了每个人都具有平等权利,即与其他人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以托马斯·阿奎纳与大卫·休谟关于税收正义之争为例,讲述了罗尔斯的两个基本正义原则:不平等原则和补偿性原则。李炜光教授还从理论和政策实践等多个方面阐述了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并将其归纳为“所有从政府那里获利的人都应当纳税”、“在税收问题上,公平正义具有价值的优先性”、“‘无代表不纳税’应成为普世性原则”、“所有的税收都应当是正当的法定的”、“所有的政府支出都应当是可检验、可问责、可纠错的”、“税收和预算必须接受外部政治控制(弗里德曼矩阵)”、“纳税人的反叛具有正义的性质”七条理论要点。讲座中,李炜光教授还另提出了三个命题,希望感兴趣的同学能够与他进行交流探索。

讲座最后,李炜光教授与现场观众进行互动交流,围绕“法制期待”和“遗产税”的问题与我校师生进行了深入探讨。

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做客我校镜湖大讲堂

李炜光教授讲述“税收正义的理念——善恶之辩与建制原则”

讲座现场

现场观众与李炜光教授进行互动交流

现场观众与李炜光教授进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