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文件》修改讨论会在行政楼B201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宋学锋,学校相关部门、学院负责同志出席了此次讨论会。讨论会由校团委副书记陈文主持。
副校长宋学锋强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文件》是学校创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文件必须广泛采纳各部门、各学院的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将文件内容落小落细、落到实处。他还建议通过适当的激励机制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讨论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文件》积极发言,提出了各自的修改意见。
矿业学院院长屠世浩认为过度的创新激励机制容易导致造假舞弊现象的出现,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参赛作品的监督和审核,并提出了参赛作品可以用于抵扣毕业设计或论文的建议。安全学院院长周福宝指出,创新活动有利于青年教师吸引研究生报考,在经费上则可以更多的体现为劳务费,以便于解决创新活动中的资金问题。力建学院党委书记吕恒林指出,学校存在学生竞赛设计经费报销难的问题,而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创新工作的发展。机电学院院长李威建议将“三大课堂”的覆盖面拓宽,并认为教师的指导工作量应与考核工作量相挂钩,从而进一步促进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信电学院执行院长马小平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文件》予以充分肯定,并建议改革过程中应该注重激励制度的建设,例如把比赛获得的奖励与论文发表的考核相挂钩。化工学院党委书记夏柏年提出如下建议:用硬性规定推开创新面;创新活动与实验室结合,将教师指导纳入正常工作量;将先进指导教师的评选纳入文件;将实验教学、实验指导教师制度纳入正轨。管理学院执行院长聂锐认为,要进一步搞清本工作的概念,区分本工作与大学生创新计划,以防重复资助、投机取巧;搞清资费来源、强化管理体系;在激励机制设计上要兼顾教师指导与学生创新。外文学院党委书记李长贵建议将奖金改设为奖学金,并详细阐述了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界定、发明专利经费等方面的问题。
校团委副书记陈文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文件》的制定背景、编写过程和文件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表示将会认真采纳各位与会领导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进一步完善修改,并尽快推出新文件,切实将会议内容落到实处。
副校长宋学锋讲话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与会领导发言
校团委副书记陈文主持讨论会
讨论会现场
讨论会现场